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01-2611:37:24卫监督发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及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