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级建造师-精-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规 2Z 建造师管理制度 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 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三、注册(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 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在核发证书后 30 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申请 1.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 4.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1)条件(四条件) 有证书资格证书 有工作受聘于单位 符合要求继续教育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要求 资格证书签发 3 年内 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 (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 (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 30 日前 (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3 年 3.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 (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 (1)增加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