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标准为规范本市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农贸市场病媒生物密度,保障食品安全,为市民创造整洁、健康的购物环境,特制定本标准。一、控制目标农贸集市鼠、蚊、蝇、蟑(以下简称四害)的虫害密度必须分别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1至第4部分的控制指标。二、控制责任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部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农贸市场业主是市场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有完善的除四害工作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如无力自行落实除害措施,可委托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提供防制服务并支付相应的防制费用。街、镇爱卫会办公室和同级卫生疾控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三、控制标准(一)市场四害孳生场所有效治理1. 市场垃圾箱房(桶)设施和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有门、有盖、密闭、清洁,周边无散在垃圾和污迹;2. 摊位内部整洁有序,有垃圾容器;3. 场内外无散在垃圾;4. 场内外场地平整、下水道畅通无污渍、废弃容器无积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