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中学职称推荐工作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保证其客观公正的进行,根据豫人职200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申报条件(办公室)(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参评当年,病事假不超过100天,法定假除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四)担任校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长培训合格证书。(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