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日专利制度比较概况 1商标属于知识财产 知识财产(IntellectualProperty),又称为无形资产。它是基于人类智慧性创造活动所创造的技术或构想,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和土地、房产、资金等其他财产一样,知识财产也受到独占性支配权、即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保护,可以排除他人的模仿,垄断性地实施和使用自己发明的技术。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以上四种权利统称为工业产权)、著作权、商号权及商业秘密等权利。 现在,在各种媒体上都能不断看到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的消息,因此,对知识产权的采取适当的保护在经济贸易上的重要性也正日益突现。知识财产中的商标,作为企业体现自身商品及服务个性的标记,通过向市场渗透自身商品及服务、维持其品质,而成为获得顾客满意、提高商品及服务信誉的有力武器。商标利用其直观性,可以直接吸引消费者,所以也被称为“无声的商人”(SilentSalesman)。 因此,一直活跃在企业活动第一线的商标,也具有了可称为“企业颜面”的极高价值。 此外,商标权和其他工业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