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2014年度第二学期信托与基金法期末考查姓名:时光 班级:1320 学号: 任课老师:吴弘 贾希凌 信托受托人之忠实义务的比较法研究摘要:为保证信托目的得以实现,信托受托人要承担忠实的义务,同时为促使受托人严格履行这一义务,受托人必须对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一 受托人的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指受托人在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只能忠实于受益人的利益,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不得使自己的个人利益与其受托人的职责发生冲突,更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自己的财产。受托人是基于委托人的高度信赖,管理信托财产,所以受托人理应忠实地处理信托事务。英美信托法上称忠实义务为“利益冲突防范”原则。忠实义务是受托人对受益人所负的最根本性质的义务,它最终奠定了受托人其他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两大法系信托法中对受托人的忠实义务均作了规定,但在具体内容上仍有差异。二 各国关于忠实义务的规定 1、英国有关受托人忠实义务的立法。英美国家的受托人忠实义务是由判例法来确立的,在成文法中很少直接明确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