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7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库)管理,沐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提供机动车停放的各种露天或室内场所。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筑工程超配套标准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本办法所称专用停车场,是指为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的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配建的专用停车场,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