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各级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合格评定方案前言结核病实验室检查是发现传染源的最主要手段,是确诊结核病、选择治疗方案、考核疗效的主要依据。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实验室检查结果可靠、准确的必要环节。为了保护操作者、环境和受试标本,结核病实验室各项操作应该在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等级的环境中进行。根据我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结核分枝杆菌大量活菌操作须在符合生物安全三级(Laboratory Biosafety Level 3,BSL-3)的环境中进行;样本检测(包括涂片、显微镜观察、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试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等初步检测活动)可以在符合生物安全二级(Laboratory Biosafety Level 2,BSL-2)的环境中进行;实验室所用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实验室操作安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实验室操作,实验人员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