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内蒙小肥羊与全国小肥羊商标之争案件回顾:“小肥羊”餐饮连锁企业是我国非常著名的企业,其注册商标“小肥羊”。小肥羊这一名称一开始被小肥羊火锅店也就是内蒙小肥羊所使用,并向全国发展。在内蒙小肥羊成功拓展的过程中,各种名堂的“小肥羊”在全国各地纷纷出现。他们几乎均以“小肥羊”作为字号和品牌发展特许经营。2004年11月12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实全国叫“小肥羊”的餐饮公司有好几家,其他的公司也曾申请注册“小肥羊”商标,但是都被驳回。注册了这一商标,于是其他几家小肥羊据此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他们不公平,甚至联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撤销对“小肥羊”驰名商标认定。争议的难点1、“小肥羊”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我们都知道,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和识别性。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以及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