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焊接责任工程师的素质,加强焊接管理系统的质量控制,保证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同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担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工作的人员,须按本办法,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焊接责任工程师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第三条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应重新进行考核、换证。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A级中A1、A2、A3;B级中B2、B3;C级;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五条 焊接责任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审批、发证及管理工作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负责。 第二章 焊接责任工程师的条件和职责第六条 焊接责任工程师的条件1A级中A1、A2、A3;B级中B2、B3;C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焊接或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焊接专业工作5年以上)、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正式职工。2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具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