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草 稿员工制度员工根据类型不同分为 实习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及正式员工及特聘员工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工作的所有员工,制度中院长为正院长。一、 实习期员工:1、凡经人事部门推荐,院长审批同意的新入员工皆为实习期员工(有主治及同等级别以上职称的除外)。办公室接到安排通知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用人科室、考勤管理员及膳食管理员、安排从库管领取工作服及相关工作器械。 2、实习期:7日(包括7日) 3、工资情况:实习期内无工资。转入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补发实习期工资。 4、食宿情况:实习期内医院提供午餐、晚餐;不提供住宿、5、休假情况:、无休假、如需休假写休假条,实习期顺延,休假不得超过三天(不包括三天),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6、福利待遇:不享有医院提供的福利待遇。 7、实习期间应尽快学习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主管科室要求在实习期结束后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部。 8、7日后员工科室负责人向人事部主任汇报实习期情况、同意后将情况通知院长,经审核后通知院办,由办公室主任与新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