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账务处理举例一、购进固定资产进税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中新增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那么这个明细科目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先看一个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待第十三个月抵扣剩下40%。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会应用到“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二、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