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6.5. 土方开挖6.5.1 施工开挖要求6.5.1.1. 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递交一份至基坑围护设计单位,经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评审通过并通过节点验收后方可开挖。6.5.1.2. 鉴于地质勘察报告中显示本工程基坑中下部及以下土质均为均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含水量较大(含水量达到43.3%),为防止在进行基坑开挖时,挖掘机和土方本身的自重对工程桩造成影响,经业主单位与设计协商,本基坑内工程管桩周围采用单轴水泥搅拌桩进行管桩桩身保护。该水泥搅拌桩安排在钢筋砼内支撑施工前施工完成。6.5.1.3. 本基坑土方开挖应按照分层、分段、分块、对称、平衡、限时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本基坑边长较长,为控制基坑长边效应,按照内支撑的设计分格情况结合后浇带(膨胀加强带)的结构设置情况,在进行基坑土方开挖时,拟以膨胀加强带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区,膨胀加强带东侧为东区、膨胀加强带西侧为西区,但在进行基础结构施工时,将结合后浇带设置分区分块施工。6.5.1.4. 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得在临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