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 本细则依据GF2001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二、开工许可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工前7天,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2)开挖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的安排。(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6)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等。 2、承建单位应在开工前10天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建单位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建单位不能因监理工程师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