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县城镇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及各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城镇规划区园林绿化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全县城镇园林绿化的主管部门。县林业、国土、环保、财政、公安、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县住建局和各镇做好城镇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四条 县住建局应从全县实际出发,考虑城镇发展需要,突出地方特色,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做好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生态系统,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及其相配套的园林绿化规划。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