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主要包括四个无形改造和一个有形改造。市规划、国土、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区城改办负责本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各项建审手续申报办理工作,并协调督促投资企业申报改造项目配套开发部分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应该是城中村改制后新经济组织(即村组股份公司)或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村组股份公司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而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村组股份公司,并且已完成一个有形改造,剩余四个无形改造未完成。 前期报建手续办理流程:一、申请立项经村民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和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决议,报区城改办审批后,由区城改办报市城改办批准同意,将项目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并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 根据项目土地状况、人口状况和规划设计条件做出整体规划方案,报市城改办规划管理处通过后,报规划院完成控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