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一、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1、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与行政责任(1)违法订立协议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施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