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记录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石灰石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活动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3 职责3.1 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和管理。负责对全矿安全记录进行管理、监督检查。3.2 各队负责范围内所需各类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查阅、保管。4 工作程序4.1 安全记录规范4.1.1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4.1.2 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记录编码采用文件资料控制制度中的编码方式。4.1.3 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4.1.4 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4.1.5 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4.1.6 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4.1.7 记录单位名称。4.1.8 呈送单位、报送单位。4.1.9 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