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不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行管【2017】5号)中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部分之规定:“按规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设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成立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光伟(总工程师)副组长:贾玉(通风副总)、徐忠平(地测副总)、孙保贵(机电副总)成员:李君(调度室)、王建珂(安监部)、段保军(生产技术部)、赵建华(通风区)、谭晓峰(机运区)、李军为(皮带队)、蒋健革(设备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总工程师胡光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配合组长搞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好安全避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