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办公综合大楼电气、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分包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2 工程地点:*县县城检察院旁。3 承包工程范围:室内外电气、消防工程施工,按铜市建筑规划设计设计的电设计施工图,补充设计及设计变更。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据实结算。2 合同价款: 万元。(暂定)(其中水消防80万元)3 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每月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核实后,甲方按该月工作量价款的85%支付。工程款付至总价的90%,甲方停止付款,同时,施工单位应保证按进度计划正常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符合备案制要求,结算审定后付至总价的9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