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密云县乡镇科技工作考核办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源动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是农村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前沿,加强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综合、协调农村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已成为当前科技兴农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被列为我县“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作,加强乡镇科技工作,提升基层科技能力,已经成为我县科技工作的总体趋势。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科技管理,推动乡镇科技进步,完善科技考核、奖励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密云县乡镇科技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 乡镇科技工作作为全县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县委县政府考核工作体系。第二条 乡镇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县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