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内容,保证国家优质工程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作品,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定。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项目可作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依据。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以下称秘书处)组织实施。第二章 评审范围第四条 申报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的项目,应当是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第五条 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中,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的可以申报。第六条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境外承接的工程设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