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估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估,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通过安全风险预评估达到对安全风险的预知,风险程度的认识,以便提前或按轻重缓急采取相应对策,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使施工项目安全处于有序可控状态。第三条 施工工程项目承揽或投标前的安全预评估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全监察部、经营部和专家进行,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安全评估报告,供领导决策或确定是否参加投标。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成立安全风险预评估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经理副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技术、安全、经营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