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屋安全宣传房屋安全鉴定相关知识(三)一、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二、房屋安全鉴定由哪些部门负责?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和证明。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是我市现唯一一家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统一加盖“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建筑检测企业禁止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出具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依据和责任。三、什么情况下,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委托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具有下列情形的能否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者经营场所?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房屋交付使用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