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护理管理工作核心制度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目前暂不能执行)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主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临床科室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