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使用于我院开展放射诊疗的放射治疗室、放射科,参与放射诊疗管理的各职能科室以及各临床科室。第三条 我院的放射诊疗工作接受青羊区卫生局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我院的放射诊疗工作由分管医技工作的副院长领导,并由医务科、人事科、设备科、总务科和保卫科参与放射诊疗管理,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我院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医院责成医务科在执行本实施细则上总负责,与相关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加强对本院放射诊疗工作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五条 责成社工科按照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逐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按照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做好我院放射诊疗的许可、注册、校验和变更工作。第六条 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