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色金属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有色金属企业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结合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开展标准化班组活动,加强目标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三条本办法应作为考核干部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第二章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事业单位行政第一领导(经理、厂长、矿长、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维护国家财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主要负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的决定和指示;(二)直接领导本企业部门的工作;(三)定期检查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