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寺沟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助推脱贫攻坚,按照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丹县关于做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 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村民自治、财政补助、群众主体的原则,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以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广大农村群众享有便利的公共服务为落脚点,完善公益性设施管护制度,努力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第二章 村级公益性设施的范围第三条 村级公益性设施是指村内供全体村民生产生活使用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村组道路、田间道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基础性设施和辅助性设施。第四条 村级公益性设施应当按照保障村级公益设施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的原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