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对水电站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花山乡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对水电站事故实施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投机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镇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花山境内大河电站、黄莲山丹湾电站发生的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 (1)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2)统一领导,通力协作。乡人民政府负责乡内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努力工作。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协助。水电站事故现场施救的组织和指挥以水电站业主为主,实行业主负责制,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