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1928100 上传时间:2022-05-1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1.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注册规划师考试整理背诵-法规(共9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人数要求:甲级不少于10人;乙级不少于4人;丙级不少于1人。n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主体: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n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行为划分和处分种类。行为:情节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种类)。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只有宪法这一例)n P2“某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该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 n 立法法规定,法律的制定权专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专属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专属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法第8、9、10、65条规定的授权立法,是指授权国务院或经济特区所在地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规定专属全国人大的部分立法事项,而不是授权国务院和经济特区制定法律,被授权的机关立法位阶未变,国务院制定仍是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