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总 则1.1编制目的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正确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及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风景区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08月27日修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3-9-27)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闽政(1989)55号)泰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全国5A级旅游区境内的森林火灾。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村镇)居民、景区游客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景区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时,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前线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