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火灾应急预案1 目的为了减少钻井队着火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范围,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钻井队着火应急预案。2 范围适用于钻井公司各钻井队发生着火时的应急工作。3 钻井队概况见相关文件4 预案的启动条件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额,将火灾划分为三类:(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者。(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者。(三)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钻井队发生着火事故时,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现场负责人首先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到最近、最安全位置,并做好人数的清理,根据火灾险情正确地判断火灾种类。一般火灾由钻井队配合消防中队实施扑救。重大特大火灾及特殊火灾,钻井队及时向公司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汇报并配合消防中队尽力组织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