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第四条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