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税务稽查中应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刘丽税务稽查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遵循立法法中确定的法律适用原则,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或者有偏差而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稽查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主动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因此在适用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可比照)时,更应注意遵循立法法中确定的法律适用原则,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或者有偏差而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例如,有些地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上级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不一致,稽查部门不应呆板地运用当地的规范性文件认定纳税人存在问题。再例如,行政强制法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行政法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时,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所发生的费用在查封、扣押的货物或其他财产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予以扣除。笔者认为,稽查部门此时应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