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简易计税及分包款税收优惠涉税账务处理 摘要:2016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行业正式由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中关于计税方法部分表述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可根据情况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为了防止简易计税项目财务核算混乱,本文针对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全额处理核算方法,并对税务管理进行了相关阐述。 关键词:简易计税 分包款 税收优惠 账务处理 一、政策背景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燃气公司涉及的具体业务为营改增前报装建筑安装工程选择简易计税的老项目计算缴纳增值税:以老项目含税报装收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3%)3%。 在“营改增”初期,因无相关规定指引,大部分公司对与扣除支付的分包工程款相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