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6关于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赴赣州、宜春、南昌学习考察报告为规范和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按照省、市开展“机关作风年”活动要求,拟组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照县领导指示,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了有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招投标办、县房管局和县机关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的学习考察组,并于3月9日-12日对在我省率先组建招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赣州市(含兴国县、于都县)、宜春市上高县和南昌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汇报如下:一、外地的主要做法兴国县、于都县、上高县、赣州市、南昌市在招投标工作上,机构健全、运作规范、管理有序成效显著。其主要做法是:(一)健全招投标工作管理机构上述三县两市都建立了三级招投标管理机制。一是成立了县(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为县(市)招投标市场管理的决策协调机构。二是成立了县(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县(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有关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和对交易活动进行日常监管。三是成立了集中统一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