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给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本规程4.1.1的规定执行。2 材料、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基本要求和内容(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主要包括给水(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等)、排水、采暖、热水供应及燃气管道的管材、管件,及其附件、附属设备等,对非标产品应有检验记录,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提供饮用水卫生检验报告。(2)设备除有合格证外,还必须有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3)新型材料、设备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的技术质量鉴定文件及定期检验报告,按企业标准生产的材料、设备必须提供该企业标准在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文件。(4)进口的材料和设备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5)出厂合格证所证明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6)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核验其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应填写在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