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1: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许可续展程序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续展工作,依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程序。第二条 续展是指绿色生资企业在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期满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申请、审核和颁证工作,并被许可继续在其产品上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第三条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续展综合审核和颁证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负责续展申请材料的初审、现场检查及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第四条 续展申请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在绿色生资标志商标使用证(以下简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见附件)。第五条 省绿办收到续展申请材料后,组织绿色生资管理员完成初审,并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同时通知企业。第六条 绿色生资管理员依据绿色生资有关规定进行逐项检查,并向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检查表。省绿办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将初审合格的续展申请材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