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评基层武装部评分标准项目分数考评标准评分依据制度落实18分51、按照中办发199924号文件、中发200613号文件、京办发199957号文件、京发20062号和民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配齐配强专武干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党(工)委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乡镇、街道武装部长进同级党(工)委。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党(工)委书记未兼任民兵营教导员的扣3分;乡镇、街道武装部长未进同级党(工)委的扣2分。42、民兵工作列入党委(支部)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企事业承包指标,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民兵工作未列入党委(支部)议事日程的扣2分;未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承包指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的扣2分。53、党委(支部)建立议军制度,年初召开一次议军会,且领导有具体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军事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军事日活动,学习军事知识,熟悉军事工作。未召开年度议军会议的扣2分;未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