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设立外资企业章程审批外商投资设立外资企业(外商独资、外商合资)章程审批(一)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除另注明外】(1) 工商局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投资者签字、盖章)及核准文件;(3) 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原件);(4)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原件,投资者签字、盖章,致沈阳市沈北新区外经贸局);(5) 公司章程(原件5份,投资者签字、盖章);注: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的外资企业,应将其签署合同报审批机关备案,同时需设立股东会(6) 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董事签字)、董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7) 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名单(原件,监事签字)、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件;注:境外法人投资者提供法人存续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境外投资者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资信情况有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