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超声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解读为加强超声科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明确定义及基本要求。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以上18项内容,特整理出与超声科相关的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必须根据临床医生的要求做好检查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检查结束后立即发送报告,住院患者8小时内发出报告,疑难复杂报告24小时内发出。遇到处理不了的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必要时和临床医师沟通。二、会诊制度为加强超声检查质量,提高技术水平,特制定如下:1.会诊范围:疑难或危重病例,不能明确诊断者,超声检查结果与其他相关检查明显不符者,超声检查结果与近期超声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