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中燃车辆管理制度(G-4-1-00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用车效率,节约用车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的车辆使用需求,依据总部相关制度及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公司所有车辆(包括领导用车)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使用,除公司管理层领导自驾车外,驾驶员按用车申请表出车,任何人不得私自通知驾驶员出车,否则追究当事人和驾驶员的责任。第二章 车辆调度与使用第三条:申请用车时,须由用车申请人预先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1),交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交车队以便合理安排车辆。(当天临时用车,需综合管理部经理与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车队,由车队队长根据当时情况具体安排)。如遇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分管领导不在的情况,可由车队队长用电话口头汇报并分派车辆,领导回公司后补签(必填内容:委派司机、委派车辆车号或车型)。第四条:出车前,由安排出车的驾驶员在车队队长处领取所派车辆钥匙及该车车辆使用记录表(见附2)。司机在出车前后必须按照规范填写该表,以便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