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内容提要“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定义:合同当事人违反了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该合同当事人免于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违约责任。对于这些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可以称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对于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的外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整体角度来认识,免责事由的常见类型在实体法中有5种,在程序法中有3种。如何认定不可抗力。合同法对于情事变更原则未予采纳,在当前阶段应如何处理此类问题。关键词:违约责任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情事变更一、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的概念对于“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可以作如下定义:合同当事人违反了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该合同当事人免于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违约责任。对于这些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可以称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二、违约责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