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2016年12月9日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行长 周小川 2016年12月28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