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信贷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湖泊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的土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方式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流转,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五条 贷款对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