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为全面、客观的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情况,量化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的实效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为九部分,根据项目设定分值,总分100分。对不符合标准的酌情减分(每个项目扣完为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营业场所安全(2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厅、监控室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10分) 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的扣0.5分; 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金属防护门锁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场所周边、围墙防护不严密的扣0.5分; 5、现金业务取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的扣3分; 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或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的扣3分; 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