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含山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讨论稿)根据南浔区教育局南浔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南浔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含山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二、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是王根鑫、俞玉琴、庞志强,组员有诸发荣、倪煜良、沈根琴、潘新儿、唐卫琴。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妇女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全校教师的考核领导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三、分配原则及发放办法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3、依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账户。四、工资构成 1、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体在编教职工(校长除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