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 11 届第 9 号,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57号,第二十条)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 129 号)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质检总局公告 2010 年 第 88号)5.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 646 号)二、受理范围成都市辖区内依法已取得相应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三、办理内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审批四、 申 请材料(一)改/扩建、变更生产地址、变更产品名称的需提交: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2.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
2、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3. 申请人治理结构图(1 份加盖鲜章)。4. 申请人周围环境平面图、功能间平面布局图和设备布局图(1 份加盖鲜章)。5.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1 份加盖鲜章)。6.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1) 自有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产权证;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合同备案表及购房合同(核验原件,彩印件 1 份加盖鲜章)。2) 租用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租用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核验原件,彩印件 1 份加盖鲜章);租用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除提交租用合同外,还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校产管理部门、各类经
3、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等机构出具场所证明(核验原件,彩印件 1 份加盖鲜章)。3) 申请人生产地址按成都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并与实际生产地址一致。如: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 号 2 栋 1 单元 7 楼。若实际生产地址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合同备案表、购房合同、租用合同)中的地址不一致时,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核验原件,彩印件 1 份加盖鲜章)。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8. 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9.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10.食品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食品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资产证
4、明或企业声明(包含“不能提供购置证明的原因、承诺生产设备设施以及检测仪器设备属于申请人”等内容)(1 份加盖鲜章)。11.生产饮料企业须提供灌装车间一年内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洁净度检测报告;饮料产品水源为地下水的须提供取水许可证;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企业须提供水源相关管理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开采的文件(即水源评价报告、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水源水质跟踪监测报告) (彩印件 1 份加盖鲜章)。12.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交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1 份封面加盖鲜章)。13.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 1 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4.指定(委托)书(1 份加盖鲜章)。(二
5、)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住所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生产地址名称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交: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2)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3)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4) 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包含“变更前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等内容)(1 份加盖鲜章)。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6) 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 1 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7) 指定(委托)书(1 份加盖鲜章)。2. 变更住所名称的需提交: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
6、)。2)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3)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5) 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 1 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6) 指定(委托)书(1 份加盖鲜章)。3.变更生产地址名称 (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需提交: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2) 属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包含“变更前生产地址名称、变更后生产地址名称”等内容)(1 份加盖鲜章)。3) 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5) 法定代
7、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6) 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 1 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7) 指定(委托)书(1 份加盖鲜章)。4.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 份封面加盖鲜章)。2)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3)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4) 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5)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6) 指定(委托)书(1 份加盖鲜章)。五、受理机关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中心窗口 B528六、决定机关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七
8、、办理程序第一步: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书不得手工填写)。第二步:申请人打印带条码的申请书和申请材料,向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步:受理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核查;通过核查的由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通过核查的依法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
9、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四步: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证书。八、办理时限55 个工作日。九、时效原证书到期日。十、注意事项以下情况的生产许可证变更,应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1. 特殊膳食食品;2. 其他食品;3. 受产业政策限制的食品;4. 以卫生部公布的新食品原料为原料或辅料加工的食品;5. 食品添加剂。十一、附件附件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流程图附件 2: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登记表和审批表附件 1: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
10、 办理流程图(工作时限:55 个工作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接件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受理审查组 现场核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席 审批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打印生产许可证书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 领取生产许可证书附件 2、3 见附件文件夹。附件 4: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和审批表申请企业名称:生产场所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申请受理日期 申请受理人签字审查组织部门名称 申请材料接收日期 申请材料接收人签字审查组长 申请材料接收日期 接收人签字实施审查日期 审查结论 审查组长签字审查组织部门名称审查组织部门接收审查材料日期审查材料接收人签字审查组织部门安排抽样人员姓名生产许可检验抽样日期 抽样人签字受理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生产许可检验开始日期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日期接收生产许可检验报告的审查组织部门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接收日期 接收人签字许可机关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日期 附页发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