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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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翁源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 年)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去杠杆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翁源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 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坚持去金融杠杆与降融资成本并举,防金融风险与促改革创新两手抓,按照“去杠杆、防 风险、保稳 定、促发展” 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2、二)工作目标。1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等指标,推进落实金融机构去杠杆,督促金融机构杠杆率达标。到 2016 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农商行)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 4%的监管最低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到 2018 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小额贷款公司杠杆率保持达标。 2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强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推进金融产品去杠杆,合理控制银行融资项目和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杠杆水平,加强期限配比管理,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确保金融行业安全平稳

3、运行。完善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与地方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机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4确保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改善各类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信贷投向,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到 2018 年底,力争全县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4.7%以上,推动更多本地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一)全面开展排查,有效推进去杠杆工作。1落实国家去杠杆工作部署。加强与金融监

4、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落实省、市有关去杠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我县去杠杆的重点领域,积极配合省、市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 2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金融杠杆情况,分析研判去杠杆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确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点” ,研究应对措施,制定防范化解风险预案。(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3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督促金融机构加大资本补充力度,通过增加自有资本降低杠杆。对杠杆偏高的金融机构,采取减少风险资产、规范同业业务、控制新增投放及控制表外业务过度扩张等措施,避免资金空转,降低资产规模,并通过降低资产业务的

5、风险级别,把高风险业务调整为低风险业务等办法,进一步降低杠杆。(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 促进 金融产品去杠杆。高度关注金融服务对象的杠杆水平,提高融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不断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二)密切关注去杠杆动态,及时做好预警处置。 1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县金融办与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及预警。 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各镇政府(场)2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金融各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一线把关的职责,加强监测

6、监控,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 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各镇政府(场)3 及时应急处置。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明确监测、预警和报告流程,对金融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县金融办 、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县公安局,各镇政府(场)(三)切实加强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1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银行机构要真实反映、妥善处置不良贷款;盯防大客户、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风险;监测房地产行业风险,加强房地产信贷压力测试,稳妥应对房企信贷风险事件。(县人民银行、各银行机构

7、)2促进保险公司业务规范开展。密切关注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用于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加强风险分析,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县金融办、各保险公司) 3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及企业、公司债券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方向转型。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或有债务监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债务,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财政局、县发改局)4加强各类交易场所及相关机构监管。加强对产权交易所等的日常监管,督促交易场所完善交易制

8、度和规则,提高风险防控水平。重点查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严控杠杆率过度增长,切实防范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推行分类监管评级,强化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营运水平和风控能力。(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四)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提高金融资产质量。 1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核查,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处置主体作用,通过盘活重整、坏账核销、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案件诉讼、审查办理及处置执行效率,加

9、快不良贷款处置进程。(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法院)2盘活“僵尸企业” 金融资产。简化“ 僵尸企业”产权、股权交易评估、转让、登记等程序,建立“僵尸企业” 产权、股权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各类资产交易或管理公司的平台作用,对“僵尸企业” 有价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利用资本市场等途径盘活企业资产。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 ”重组或退出市 场,支持金融机构 盘活“僵尸企业”的沉淀金融资产。(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3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等合作,开展并稳步扩大“政银保” 等试点范围,完善贷款风险分

10、担和补偿机制。(县金融办)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推进地方征信建设,扶持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征信公司等,提升信用信息和征信结果应用水平。(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五)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落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 (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加大打击和善后处置力度。坚持主动治理、打

11、击和处置相结合,压增量、减存量,从重从快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积极稳妥处置已发案件,确保总体风险不断减少。对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私募股权基金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反洗钱监管力度,合力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洗钱上游犯罪。依法妥善做好重大案件的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场)3做好教育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

12、险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非法集资活动。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 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场)(六)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1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优质中小企业、科技企业等改制上市、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挂牌,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各类基金加快发展,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科技局、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范发展。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

13、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建设,加强行业准入、教育培训、信息披露等自律管理。积极推动互联网支付发展,加大手机支付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力度,发挥手机支付在推动农村金融普惠方面独特优势。(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工商局) 3开展创建县域金融示范县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协作、持续发展,全面深化县域金融改革,加快活化县域各类资源,通过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农村融资增信体系,创新现代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推动普惠金融和金融精准扶贫等工作试点,使金融惠农的政策体系更加高效,金融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县就业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实体经济提到金融扶持,人民实现增收,经济社会

14、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 (七)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优化信贷投向。落实国家宏观审慎管理要求,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强授信机制、业务流程、产品开发等领域的创新,积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通过授信系统等措施支持工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 (县人民银行) 2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货币政策,加强窗口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完善内部配套制度,多种方

15、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其资金周转成本。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现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 (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各银行机构) 3深入推动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授信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贸易融资和存货、清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满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县科技局)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金融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人民银行翁源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去杠杆联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去杠杆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和协调推进。各镇政府(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去杠杆防风险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县金融办和有关部门的定期会商及信息共享制度,密切关注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监控去杠杆对企业等多方资金链的影响,加强去杠杆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建立完善去杠杆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落实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投资者金融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继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加强跟踪办理。由县金融办牵头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推进落实去杠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后报县政府。附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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