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4 99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对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 评价条件(试行 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 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 7月 9日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使经济专 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经济专业职务试 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评价条件。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咨询研究、 经济管理决策和经济 管理实务等专业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者, 表明其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聘任高级经济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